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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式及变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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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式及变量

     

    所有公式及正文中的变量必须使用Mathtype公式编辑器编辑,不可以用键盘直接输入或office中的插入符号,也不能出现图片样的公式和物理量。公式中常见问题如下:

    1对公式中的变量,包括上下角标必须在正文予以说明,务必做到不同物理量要用不同符号表示,相同符号表示相同物理量。

    2数学公式中不能出现汉字,符号的字体使用新罗马字体。

    3log函数要给出底数,以10为底的,写成lg;以2为底的,写成lb;以e为底的,写成ln;其他log函数给出具体底数。

    4)括号要按照算术中括号套用规则修改括号形式,即()→[ ]→{ }→{ }

    5)上角标如果不是表示次方,改用下角标或上角标加括号,以避免与次方相混

    6)正斜体情况一般分为:白体(白体即为不加粗)+正体、白体+斜体、加粗+正体、加粗+斜体这4种情况。就这4种情况介绍一些常见的例子。

    白体+正体。

    a)数字。

    b)上、下角标由文字转化来的说明性字符

    c)一些特殊的数学函数符号,三角函数等,以及其他多字母函数符号。

    d)一些具有固定数值的符号,如,圆周率,重力

    e)一些特殊符号,如,代表增量的?,代表极限的lim,导数、微分、定积分中的符号d,矩阵中代表转置的T

    白体+斜体。

    数学公式中,该种形式是最常见的,一般单字符数学函数符号,变量(必须使用单字符表示,可以使用上下标区分相似变量)或参数等均使用白体+斜体。

    加粗+正体。

    一般经常用到的有:自然数集,整数集,有理数集,实数集,复数集

    加粗+斜体。

    矩阵、向量、矢量、张量符号。粗斜体的修改方法为:mathtype→样式→其他→斜体和粗体

     

  • 发布日期: 2016-04-20  浏览: 7733